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乘坐中国内地境内航班,容量小的充电宝也必须有清晰的3C标识,而且不能属于召回型号或批次。容量只是其中一项检查。还要核对每人携带的总数、产品外观,以及实际承运航空公司的行李和机上使用规定。
本文针对个人自用充电宝,规则核对日期为2026年11月1日。当前国航、东航规定每人最多携带两块;单块超过100 Wh、但不超过160 Wh的,需要航空公司批准。收拾行李前仍应核对实际航班,尤其是2027年的行程。笔记本电脑电池、相机备用电池和医疗设备适用另外的规定。
逐段核对境内航班
境内航班禁止携带无清晰3C标识、以及属于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,这项要求自2025年6月28日起实施。检查对象是你带到机场的那一块充电宝。商品页面、熟悉的品牌,或者过去成功带上飞机的经历,都不能证明这块产品现在符合要求。
例如,从境外抵达上海后再转机前往成都,需要同时核对入境航段和后续境内航段。前一段获准携带,不代表下一段也一定接受。咨询时把航班日期、路线和实际承运人一起说明,不要把中国内地境内航班的核对结果套用于所有国际或地区航班。
在充电宝本体上检查3C标识,也称CCC标识。标识缺失或无法辨认时,容量计算不能替代这项要求。ChinaClue的核对表只是记录你的检查;选择“是”,不代表工具已经鉴定认证标识真伪,也不代表已经向航空公司取得批准。
读取电池自身参数
标签清晰标注瓦时数Wh时,优先使用这个数值。没有直接标Wh的,民航局指南允许根据标注的电池标称电压和容量计算。先把mAh除以1,000换算成Ah,再乘以电压:Wh = Ah × V。参加计算的两个数值必须对应同一组电池参数。
中文标签中,“电池容量”表示电池的容量,“标称电压”表示电池标称电压,“电池能量”表示储存的能量。“输出”后面则常有多组USB电压和电流。输出列表中的5 V,不能直接与标签别处的电池容量组合计算。
以一组示例参数为例:20,000 mAh、3.7 V的电池,能量为20,000 ÷ 1,000 × 3.7 = 74 Wh。如果误用USB输出电压5 V,就会算出100 Wh,但这混用了不同字段。也不能因为3.7 V常见就直接假定:如果标签实际标注20,000 mAh、3.85 V,对应的能量就是77 Wh。
遇到“额定容量”时,先读完整个标签。它可能表示特定条件下的输出容量,需要与电池自身能量分开记录。30 W输出规格表示功率,不等于储存了30 Wh能量。如果原始标记不足以确定电池能量,就保留待核对状态,不要猜测。
容量和总数分别判断
按照本文核对的国航、东航规则,下表中的能量范围针对每一块充电宝。正好100 Wh属于较低档;正好160 Wh仍属于需要批准的范围。超过160 Wh的充电宝不能按旅客携带物品运输。不要通过向下取整,让数值跨过任一界限。
| 单块充电宝能量 | 容量方面的判断 |
|---|---|
| 不超过100 Wh | 仅就能量而言,无需航空公司批准 |
| 超过100 Wh,但不超过160 Wh | 携带前须取得航空公司批准 |
| 超过160 Wh | 不能作为旅客充电宝携带 |
数量需要对个人携带的全部充电宝单独统计,小容量也计入总数。三块37 Wh的充电宝,虽然每块都低于100 Wh,但仍超过两块的限制。一块74 Wh加一块120 Wh,总共是两块,但120 Wh那块仍须批准。判断单块容量档位时,不是把两块的Wh相加后比较。
这些例子都以标识清晰、产品其他条件符合要求为前提。74 Wh的充电宝如果没有清晰3C标识,仍然不符合境内航班的标识要求。已被召回的产品,也不能靠容量获批变得可以携带。应分别保留待核对项和禁止携带项,而不是只显示一个绿色容量结果。
核实型号与召回批次
记录制造商、准确型号,以及召回公告要求核对的批次或序列号。查看制造商的召回信息,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的“消费品召回”栏目。把公告范围与手中的产品对应起来,仅凭品牌名称不足以判断是否受影响。
无法确定批次或看不懂公告范围时,把召回状态保留为“待核实”,并联系制造商。没有搜到结果,不等于已经确认不在召回范围。同时检查外壳。国航当前公告禁止携带鼓包、变形或开裂的充电宝,这与容量和标识是否合格是不同条件。
对于超过100 Wh、但不超过160 Wh的充电宝,出发前就应向实际承运人说明具体航班和产品,提供型号、清晰的标签信息及数量,按其流程申请批准。把回复保存在行程记录中。存在申请渠道,不代表航空公司一定接受这块产品。
按机上取用方式打包
充电宝只能随身带入客舱,不能放进托运行李。做好防短路和防意外损坏的保护。如果登机口要求把手提行李改为托运,交运行李前先取出充电宝。收拾行李时就确定放置位置,不要等箱子已被装运后才发现放错。
当前国航、东航均禁止在机上用充电宝给其他设备供电、使用机上电源给充电宝充电,以及把充电宝放在头顶行李架内。有开关的,应保持关闭。其规定允许放在座椅下方的手提行李中,或座椅靠背口袋等指定位置;具体座位如何放置,听从机组指引。
登机前给手机充好电,充电宝保持可取用但不连接设备。如果途中出现发热、鼓包或冒烟,应及时通知乘务员。出行核对表用于提前准备,不能代替机组对实际电池异常的处置。
保留带日期的核对记录
使用中国境内航班充电宝核对工具,按每块产品记录标签、3C标识、召回情况和外观,并填写行程日期。输入原始Wh数值,或者输入mAh/Ah及对应的标称电压。把同一人携带的每块都加入,工具才会核对正确的总数。
结果会分别列出按当前填写条件不能携带的项目,以及仍待核对的项目。可以复制结果或导出CSV,把输入参数和待办一起保存。“已记录”表示填写的检查项已完整且相互一致,不是航空公司批准,也不是安检放行。没有查清的信息继续保留未知状态。
工具当前的规则快照覆盖2026年8月4日至12月31日的出行日期。这是本次核对覆盖的日期,不是中国3C要求的生效和终止日期。IATA的2027年规定调整了超过100 Wh充电宝的处理方式,因此不能把2026年的批准条件直接沿用到以后的行程。日期、航班或充电宝变化后,应重新向实际承运人核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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